您知道北機組逮人的實際過程嗎?有透早被北機組抓走的經驗嗎?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終其一生都不會有這個機會,也千萬不要有這個機會!請先讀完下列黃字的新聞,再聽股哥我娓娓道來那次難忘的親身經驗!

 

養狗示警 裝逃生梯 何智輝兔脫

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725700.shtml

調查局北機組前天清晨搜索何智輝住處,他卻早一步兔脫。地方人士認為若不是有人通風報信,就是他養的狗對他示警,何智輝聽到狗吠聲,匆忙從三樓鐵窗逃生門逃離。

何智輝住家就在調查局苗栗調查站後面,相距只有三、四十公尺,在北機組嚴密監控下,人還能兔脫,地方人士都覺得不可思議。

何智輝的友人說,何智輝喜歡狗,原養隻杜賓,江姓友人數年前送他四隻台灣土狗,加上最近土狗生了五隻小狗,共有十隻,他最近還透露想把小狗送給人。

狗養在他住處兼服務處一樓後方車庫,不但吃得好,何智輝還輪流送到狗學校訓練;他也把狗當伴侶,兼防身、防竊功能,每天清晨、傍晚也常騎機車遛狗,若不在家,也會吩咐外勞代遛。

特偵組指揮北機組調查員前天監控何智輝到凌晨一點,並未發現何智輝出門;北機組清晨五點廿分完成部署,在他住處後方車庫的成功路六巷,也有輛車堵住車庫出口,防止何從車庫開車離開。

但北機組幹員清晨五點半按門鈴時,卻一直沒人應門,直到六點撬開鐵捲門的小門進入,屋內只有何智輝的女兒何懿芳、外勞及司機,何智輝已不知去向。

何智輝有清晨、傍晚遛狗的習慣,何懿芳說,時沒看到父親,她才告訴辦案人員,父親出門遛狗去了,後來她才發覺五隻大狗都在家,不知道父親何時離家的,「大人的事我管不多,我不知道父親會去哪裡?」

地方人士認為,何智輝很可能聽到狗吠聲,就從屋內監視器發現幹員;而且他三樓辦公室外有扇鐵窗,三年多前就裝設逃生門,他很可能從逃生門爬下到一樓頂,再沿著屋頂走到附近的巷道離開;此路線剛好是北機組在他屋後想睹他的視線死角,他因逃得太匆忙,連手機都未帶。

接近何智輝的人士說,這陣子並沒有發現何智輝有異樣,這次躲過檢調搜索,證明他腦筋靈活,隨時都提高警覺。

【2010/07/15 聯合報】

 

以下是我的親身經歷:

叮咚叮咚~

門鈴聲響起,直覺應該是按錯門鈴了吧,繼續睡zzzZZZ~~~

叮咚叮咚~

還按?!看一看錶,啥?!才清晨六點正耶!!!有沒有搞錯啊~

鈴鈴鈴鈴鈴鈴鈴鈴~~~

家裡電話聲都響起了!只好起來去接電話了~

我:喂~請問是哪位?

官:C先生!我是XXXXX官,你和你太太EFG曾經在TB市政府PB處轉民營的DDH公司上班是吧?

我:呃~是的!但我們都早已離職了~

官:我知道,因為目前DDH公司有一件案子需要你太太協助調查,麻煩請開個門,不信你可以打開窗戶看看~

二話不說我去開窗看了看,哇賽!有三個條子和一個管他什麼官的在我家樓下搖頭晃腦的~

我:好的!我先開門讓你們上來,但請出示相關證件及文件讓我確認!

接著我就去叫我太太起來接客~喔不!是到客廳來瞭解狀況~

隔著鐵門我請他們出示證件與文件,然後讓他們進到屋內~

我:到底是什麼案子啊?

官:這目前不便透露,偵訊時自然會知道。

我:阿sir,我們都離職不知道多久了,而且我太太昨天出差,清晨四點才到家,降子辦案也太扯了吧?

官:這個案子我們已經盯一陣子了,你們的電話、住家周圍…我們都有專人監視,證據一旦蒐齊,為避免相關人等異動致有漏網之魚,本來昨天就要行動,因為知道你太太要出公差,所以已經順延一天了,目前有16個點同步在進行~

哇!!!原來我太太這麼大尾我都不知道,調查局行動要因她而順延~而且這次的行動竟然是16個點同時進行,規模陣仗也不算小了~後來才知道董事長、總經理…高層當天幾乎全都被抓去偵訊~但可怕的是我們家何時被監聽,何時有人來探查環境,我們完全毫不知情!

我:不能不去嗎?我們做事都很正直才會離開那間公司的,尤其是關於錢的事,我相信她絕對不會有問題!

官:如果抗拒,依法我們可以強制執行,既然你認定她沒問題,那就麻煩配合調查吧~

我太太二話不說就去浴室盥洗了~五分鐘後,我也只能眼睜睜地目送她的背影,隨著那四名大漢揚長而去~

此時我趕緊打電話給她父母告知此事,想說他們跟市議員甲很熟,當初我太太進那間公司也是透過議員甲幫的忙,看是否能請他設法去探探消息~

唉~想當初就是知道那間公司問題多多才忍痛離開,畢竟曾經非常努力的幹到了主管的位置,所以我們離職的時候她父母很不能接受,認為我們在說謊騙他們,公司哪可能那麼爛!還挖苦說我們年輕人沉不住氣~!@#$%︿今天雖然終於沉冤得shit,證明我們說的係金ㄟ~但也未免太霹靂了點!

十點左右她父母接到警官丁的電話,消遣地問說:「你們家那個恰北北大女兒怎麼到我們這兒來啦?」

原來~幸好她們家跟NH區的警消都很熟識,警官丁剛好從NH區調到新單位,我岳母還曾幫忙帶過警官丁的小孩一段時日。警官丁請他們先放心,還幫她們女兒買早餐,並且特別安排給她一個可以坐得較舒適又有電視可以看的獨立空間(看到沒有?這就是特權!現在知道阿扁和翁大銘過的是啥日子了唄~),只要她是清白的,應該就不會有問題了~最好笑的是,我岳父母除了打電話請議員甲幫忙探探消息,也沒有跟任何其他人說,但那一區一些警官、警員當天卻陸續跑去她們家關心。

一直到第二天清晨三點半左右,我和岳父母才從XX地院接到我太太。路上聽她說原公司的人很賤,都故意推說是已離職的她幹的,但好險我們離職時都將自己的職章帶走,檢察官一看落印的時間點不符,便將她排除在外,但要16位全部偵訊完畢才能放人,所以才拖到那麼"早"放人!更有趣的是,16個點最遠到新竹竹北逮一個女的,而且檢調到府上抓人的時候,男的要開門盥洗或上廁所,以免打電話互相聯絡、串供,只有女生才能關門盥洗。

喔喔喔~~~檢調要抓人是怎麼抓的,現在各位懂了嗎?還不懂?好吧!我來雞媽媽的媽媽一下好了~

檢察官接到案件後會派發蒐證任務,接著你祖宗十八代都會被查的一清二楚,然後你的隱私權會消失「有人會監聽你的電話,有人會去探勘你家四周,還有人會盯你行蹤…。」最重要的是:「這個代號"抓龜"的任務,是行動當天清晨四點集合檢察官、員警,分配好任務地點、人物和相關資料,再出發去抓人。」也就是說四點之前預備出任務的檢察官和員警,也不知道他們要去抓的是誰!嫌疑犯要在千鈞一髮之際逃逸,都這麼剛好的嗎???(最後始終都是走鱉)檢調與情治單位的頭子都不必負責任嗎?

奶奶個熊!

現在各位該知道,黃芳彥於2008年11月初(馬政府時期)潛逃滯美迄今未歸,那麼重大案件的涉案人,如果沒有派專人盯梢已是重大失職!若派人盯梢還被脫逃,那必定是有人通風報信!而且走的有多倉促?連價值兩億的裸鑽都來不及帶走,如果你沒有數以倍計的財產,有可能這樣做嗎?如果沒有內神通知你,你有可能逃得了嗎?更不用說像王又曾2007年2月初(扁政府時期),在新加坡"下戲下己"大鬧機場而順利逃往美國,沒有經過內神通風報信及指引生路了~

因此,最近看到親綠媒體爭相指責馬政府,還講的頭頭是道、義憤填膺、狗血琳頭、不共戴天…,難道台灣近十年來風氣、紀律敗壞至此等境界,DPP都沒有錯?都不必負責任嗎?老實說,我很討厭KMT,但我更不屑DPP!一個是大陸來的流亡政府兼土匪;一個是打著愛台灣口號,卻行斂財、欺騙善良老實的中南部鄉親之實的惡魔。相較之下,後者可惡多了!!!

此外,監察院長王大聖人啊王大聖人,妳上任前說的大義凜然、鐵面無私!雷聲好大,雨點卻連沙漠的露珠都不如!這兩年多來,妳到底幹了啥重大案件?妳到底是聖人還是剩人?我已經相當看不起妳了!妳的上帝也只好繼續背負著台灣的十字架,走過那陰霾的幽谷了~

事實上這種悠關全台灣人民權益,以及對司法正義公信力影響甚鉅的大案子,只要政府肯拿出魄力和辦法,不敢說能完全杜絕,起碼能收嚇阻的作用,例如:承辦檢察官應予以撤職嚴懲外,更應讓他們永不翻身、不得升官!當日執行任務者連坐處分,該年考績丙等,不得領取年終獎金,年資減三年,凡檢舉通風報信證據確鑿者,獎金百萬並加贈查扣不法所得總額的20%,連升三職等…,總之,除弊興利,可以用的方法盡量用,不法所得獎金高一點又何妨?當獎金高於幫助非法者的風險時,才能使鬼推磨,不是嗎?

至於什麼養狗示警、裝逃生梯的新聞,除了凸顯記者的不夠專業,也是欺騙社會大眾的煙霧彈,更是企圖粉飾執政者的貪腐與無能,淪為大共犯結構裡的一員。記者們~你們難道就不能有一絲絲的專業度、使命感以及格調與尊嚴嗎?

今天揭露這樣的事實,除了一吐心中由來已久的不快,也希望能讓更多的人明瞭一些齷齪、黑暗的事實!不論藍綠,是如何在欺騙社會大眾,檢調及情治單位彷彿執政者的錦衣衛,新聞媒體則是共犯結構中的無冕流氓。在此順便提供一則多年前的笑話,以後股哥寫毒家舊聞,多少看一下吧~

老師讓同學回家後寫一篇有關"國家""""社會""人民"的作文。
小明不理解這些詞的含義,就去問爸爸。
爸爸告訴他:
"
國家是最大的,就像你奶奶。
黨是最有權利的,是一家之主,就像我。
社會就是為黨和國家幹活,還得聽黨的,就像你媽媽。
人民就是最小的,說什麼也沒人聽,就像你。"
晚飯後,小明想寫作文,可是還不是很明白這些事
就想去問奶奶,可是奶奶已經睡了。
小明去找爸爸,爸爸和媽媽正忙著"床上運動"
爸爸一看他來,兩個耳刮子就給打出來了。
小明沒有辦法,只好抹抹眼淚,回房間自己寫作文了。
第二天,爸爸接到老師的電話:
"
你是小明的父親吧?"
"
是啊,什麼事?"
"
關於小明的作文~"
"
是寫的不好嗎?"
"
不,是寫的太好了,我懷疑不是他自己寫的。"
"
他寫了什麼?"
小明的作文寫:國家已沉睡,黨在玩社會,社會在呻吟,人民在流淚。 



 

一樣法治,兩樣面孔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58290

2007/02/03

【聯合晚報社論】

檢調跨海緝捕王又曾的行動,無疑在昨天的新加坡機場,上演了最高潮的一幕。蘇貞昌坐鎮行政院,電視媒體一整天連線直播,最後以功虧一簣收場,令人發出無限嘆息。就收視效果而言,這真是美好的一天呢。

已有媒體指出,相較於政府與檢調大動作跨海緝捕王又曾,昨天同時間上映的國務機要費第六度開庭,則依舊歹戲拖棚,總統府與第一家庭不僅充分發揮訴訟技巧,拖延法院審理,更是姿態傲慢,不把法治當一回事。如果說,民進黨政府擺出一副務必抓到王又曾,以謝國人的「法治國神態」,那相形之下,從陳水扁、吳淑珍,到蘇貞昌、游錫堃,乃至於攻擊檢方的諸位民進黨立委,面對國務機要費,則又是另一副「摧毀法治」的面貌。到底,哪一張臉孔,才是民進黨政府對法治的真正態度呢?

這檔事,亦不難分析其中弔詭。凡有助揚威民進黨聲勢的,必須敲鑼打鼓,讓國人通通知曉;反之,會折損民進黨形象的,務必反向操作,鬥臭鬥爛它。簡單講,就 是「選擇性」對待法治原則。其實,王又曾坐大至此,掏空至此,民進黨政府沒責任嗎?陳水扁沒責任嗎?這點,迄今不見陳水扁道個歉!倒是,由於李登輝與陳水 扁漸行漸遠了,現在又看到游錫堃把黑金問題,推到李登輝主政時期,大有把民進黨執政後的惡跡敗行,一股腦推給前朝的模樣。這就是民進黨,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擋在路上一定要除去的石頭!

王又曾掏空企業,債留台灣,十足可惡。豢養他這類政商名流生存空間的任何政黨,都沒理由卸責。但仔細去追究,一個總統官邸,竟成紅頂商人必欲攀關係、走後門的庭院;總統的親信、親家,竟成大小企業熱絡攀附的好朋友;而總統的國務機要費,竟是由企業界人士爭相提供發票才能消帳、核銷。這林林總總的「政治怪現象」,難道不可惡?

這樣一個政府,上下噤聲,沒多少人敢說出「國王的法治新衣」是假象,是欺世盜名的偽作,卻又在個別案件上,爭先恐後表現出必須繩之以法的莊嚴模樣,這不是很虛偽、很令人好笑嗎?王又曾很可恥,陳水扁與他的國王人馬,同樣可笑!

【2007/02/03 聯合晚報】

粉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股哥(Good-g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