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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29265827087675&set=a.404507876230141.126909.100000127973606&type=1&theater

這篇文章早在去年底就想發佈(Stacy邪姐肯定又在心裡OS,三個月前的屁不放,現在才出來拉屎,腸子應該都爛掉了),原本前三句要說的是:

現在還有多少人記得或談論洪仲丘

現在還有多少人記得或談論林益世

現在還有多少人記得或談論賴素如

但要將洪仲丘跟這兩位擺在一起,實在是替仲丘感到萬分不捨與委屈!

只好對仲丘說聲非常非常抱歉!

本篇的重點是:社會大眾很健忘且事不關己的自掃門前雪

什麼?!20餘萬人上凱道叫事不關己?!

廢話!全台灣2300萬人,扣除正要生的、剛出生的、還在爬的、老到走不動的、住離島或偏遠地區的、上班值勤中的、上廁所中的、天上飛的、在逃的、被關的、失蹤的、出國的、剛被種的

動員個50萬人上上街頭總可以吧???結果呢?

看吧!是不是又被我說中了?

好吧!老實說,也不能全都責怪人民,或許絕大多數人對台灣這塊區域的政客、法律與公平正義早已死心!

也或許在當權、錢貴人士刻意操弄下,將台灣人搞得越來越窮,窮到不敢放下已經低薪到不行的工作去街頭抗議,所謂溫飽思淫慾,但上位者更怕的是人民富裕後就有閒有心又有力來搞社會革命

接著權貴們再出個無敵大賤招:拋出一些假議題讓藍綠支持者去吵吵鬧鬧,焦點就被模糊掉了,等三個月後大家都健忘了,或是有新的重大新聞讓大家轉移注意力,執政者便又低空滑行---過關

惡性循環就此生生不息、千秋萬世…阿們!唉~~~

格主廢話那麼多,到底要說的重點是什麼?

嘿~其實本格主說話向來瘋瘋癲癲不正經,從來都不需要有重點,因為隨便一句都是重點,因為沒有重點就是重點(靠!在繞口令啊!)

茄~真是冤枉人不償命!其實上述內容真的有很多重點啊!

只是區區在下人不出名,偏偏又沒有巨大到可當進擊的乳溝來搏版面的胸器,人微言自輕,暫時無法成就如靜思語這類金句名言,所以各位大德若覺得本篇尚有部份內容值得廣為宣傳以警醒世人,千萬不要吝惜按讚或分享到FB等,任何能讓更多人看到這廢話連篇的下水文。

其實本人真正想說的是:「洪仲丘案竟然輕判至此!實在是教人心生熟不可忍的憤慨!!!」

雖說法官判決必須依法規和證據為之,斷不可順應民粹、平息民怨而判定,否則便成了人治而非法治的社會。然而法規是死的,且仍有諸多不完善處,若不酌量是否合情合理,就淪於法匠玩法搞死人了!

假設有一個強姦犯告訴檢察官,他是看了股哥這篇文章的水蜜桃照片擺設太誘人,引發他想看AV的念頭,看了之後打了手槍還是火上加油、意猶未盡、忍無可忍,在腦袋管不住下半身,且看到隔壁只有80歲阿嬤獨自在家肯定無力反抗,見機不可失又饑不擇食的情況下,就雞樂一下

於是法官判決如下:

股哥文章圖片引用Stacy FB圖片引發嫌犯犯罪動機在前:判6個月

Stacy公開發佈引人遐思圖片是遠因:判4個月

AV導演、製作、演員相關工作人員拍出未能讓嫌犯盡情宣洩AV,造成嫌犯火上加火而犯案:判4個月

AV通路商販售劇情不能滿足男性慾望的AV:判6個月

顯示器與播放AV器材製造商讓嫌犯使用其產品而能觀賞AV,係犯案輔助器材:判6個月

嫌犯大腦與陰莖係獨立器官,但大腦為次要犯案獲利工具,陰莖係主要犯案獲利工具:各判6及8個月

嫌犯以手部控制被害人行動促使犯罪得以順利進行:判6個月

嫌犯運用雙腳行動至被害人居住處所促成犯罪得以順利進行:判6個月

哇!!!哪叫媒體所說這些奶嘴法官割犯意犯行的方式,台灣哪有需要判死刑的罪犯?反正那些貪官污吏還不是都掰說記不清楚或忘記了,甚至說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來脫罪,最後都沒被重判,在獄中過得舒服康泰,幾年後出來仍是一條好漢,在台灣犯罪,還真是快意人生啊!!!

其實軍隊在操練之前,要宣讀安全規定,要先測量氣溫(溫度過高不宜操練),操練休息時間還要喝一定份量的水,當學員表示身體不適時應給予休息或至醫務中心診療,種種規定都是因為知道操練過程中很可能會造成中暑或脫水等現象而制定的,也就是說之前確實有人因為被操練到死而立下這些規定,如今硬要推說無意或無知,根本說不過去!更何況是原本完全不該被關禁閉還被硬送去關,最後還將大好青年給操死了,不但是軍紀鬆散、漏洞百出,種種操弄權力玩弄弱勢者的行為,其心態早已是盛氣霸凌之勢,「如果這不是集體凌虐,什麼才是集體凌虐?」

 

更可惡的是,這18人都可易科罰金,總罰金還不到100萬元,人家家長栽培一個小孩到國立大學畢業要花多少心血與金錢?國家要花多少錢?甚至賠償給洪家的錢也是全民買單!這又是什麼道理來著?

 

18個家庭可以露出笑容了,獨留1個家庭全家人愁容滿面!

18個從來沒殺過一個敵人的軍士官,卻凌虐死一個同胞

一個原本一片大好前途又極富正義感的陽光男孩,就這麼走了~

看著洪媽媽傷心欲絕哭泣的照片,為人父母的我,心都跟著痛了!!!

 

惡人年年有,不是去年特別多,只是去年爆發出來的特別多!

這篇發完,明日又有新十大惡人

 

今日任由不公發生,他日不公發在己身!<===股哥說的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08/35687037/%E6%B3%95%E5%AE%98%EF%BC%9A%E8%99%90%E6%AD%BB%E6%B4%AA%E4%BB%B2%E4%B8%98%E9%9D%9E%E8%93%84%E6%84%8F18%E8%A2%AB%E5%91%8A%E8%BC%95%E5%88%A4

法官:虐死洪仲丘 非蓄意 18被告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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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大審判
【綜合報導】全國矚目的洪仲丘遭虐死案,一審判決昨出爐。桃園地方法院鄭吉雄、丁俞尹、許菁樺三名法官,認為虐死洪仲丘非蓄意,對被起訴的18名被告,做出除連長徐信正判8個月、其他判3到6個月,以及5人無罪的判決。此與各界期待有重大落差的判決一出,各方譁然,洪家人當庭咆哮淚崩, 痛罵判太輕,表示將上訴。法界也多不以為然,但有律師肯定法官謹守法律,「不以國人皆曰可殺就以民粹判刑」。

陸軍下士洪仲丘於去年7月3日遭虐死,掀起25萬「白衫軍」齊聚凱道抗議,時任國防部長高華柱黯然下台,也讓軍法體制發生重大變革,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罪回歸一般司法體系審理;害死洪仲丘的禁閉制度走入歷史,洪案更衝擊政府募兵政策。
洪案去年8月16日移交桃園地院,三名承審法官中審判長鄭吉雄(43歲),受命法官丁俞尹(31歲)、陪席法官許菁樺(32歲),在7個月中召開46次評審會,昨終於作出判決。

連長最重判8個月

桃園地方法院昨判決陸軍542旅前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上士范佐憲等6人,依《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 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判處徐信正8月徒刑,餘5人判6月徒刑;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 私行拘禁罪》分處拘役30日及3個月,以上均不得易科罰金。
桃園地院並判決,中士管理士陳毅勳依《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6月;中士副室長羅濟元、中士管理士陳嘉祥、下士管理士李侑政、下士管理士黃冠鈞、下士管理士李念祖等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分處5至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上士室長蕭志明等5名管理士無罪。

無意操死僅算凌虐

外界對此判決普遍認為輕判,但桃園地院認為,陳毅勳僅負責晨間操練,因洪操練後正常沒有不適,認定跟下午中暑原因沒關係;其餘管理士負責下午操練,未注意洪的體能狀態,導致洪死亡,但均無意「操死」洪仲丘,所以僅算凌虐,不能認定蓄意致死。另上士室長蕭志明等5人案發當天不在禁閉室,所以無罪。
至於范佐憲、陳以人遊說士評會投票通過洪仲丘禁閉案,法庭認為2人受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授意,並非禁閉案主導者,因此徐信正判得最重,范、 陳等刑責略輕。而副旅長何江忠積極「喬」禁閉室床位,法官認為何只是巧遇269旅時順道問一下,並未積極張羅,僅有程序缺失,並無殺死洪的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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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誰該負責」

昨有20多名支持者穿著白衫力挺洪家,洪家人得知宣判結果後無法置信,洪姊洪慈庸怒批:「看不出誰該為弟弟的死負責!」家屬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相信仲丘 也不能接受!」洪父洪吉端嘆氣說,去年馬總統到家裡曾說要還洪家清白,「總統說的都不算,對政府信心降到零點!」大批支持者也忿忿不平高喊:「司法不公!」並緊抱洪母加油打氣。
18名被告僅沈威志、劉延俊出庭。沈出庭時神情凝重,宣判後面露笑容步出法庭,對民眾怒罵都微笑以對;副連長劉延俊匆匆離開,不發一語。
昨判決出爐後,除少數網友認為應為法官不畏輿論壓力給予肯定,臉書、PTT幾乎一面倒大罵法官,法界也多認為輕判。律師歐陽弘質疑法官根本是不敢用集體凌虐致死來重判,「簡直荒謬!」
律師謝以涵抨擊,判決將洪死亡當天的上、下午操練切割,認定下午操課才是致死原因,導致晨間狂操洪的陳毅勳只構成凌虐軍人罪,但「這種被操練致死,絕不是一個下午操課可造成,判決須拿出有力理由,否則難以服眾。」

「謹守法律尚合理」

律師張立業則認為法官「謹守法律,不以國人皆曰可殺就以民粹判刑」,他說,法官認定陳毅勳只有凌虐,沒有奪命犯意,因此判較輕,范佐憲等身為上級,原本較易脫罪,「法官卻沒放過他們」,此判決結果「尚屬合理。」
總統府昨表示「尊重司法」,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由法務部決定是否上訴。國防部表示,家屬期待與一審宣判有落差,其心情可以理解,台灣是法治國家,要回歸與尊重法律,盼各界理性看待。

洪仲丘案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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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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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19/today-life7.htm)

十大惡人票選 馬壓倒性奪魁

日月光張虔生 獲遺珠特別獎

〔記 者陳怡靜、彭顯鈞、林美芬、楊雅民、邱奕統、張傳佳、傅潮標/綜合報導〕網路名人朱學恒日前發起「十大惡人」票選,結果昨晚揭曉,總統馬英九榮登惡人之 冠,成為年度「惡人谷之王」,王貴芬、高振利、劉政鴻、統一企業名列前五名。來不及被網友提名入圍的日月光董事長張虔生,則獲遺珠之憾特別獎。

王貴芬、高振利、劉政鴻、統一企業名列前五

朱學恒臉書上月底開放網友票選「十大惡人」名單,活動期間共有八十四萬人瀏覽,昨晚公布票選結果, 包括一百名街訪、二百多名上傳影片投票共三百一十多位民眾,有逾半數投給馬英九,讓他遙遙領先其他選手,票數大約是第二名王貴芬、第三名高振利的四倍左 右,堪稱壓倒性「勝利」。

總統馬英九勇奪惡人之首,民眾理由也一籮筐,「就很爛」、「台灣很亂,都是他」、「做人太失敗」、「他太懦弱了」,還有民眾直言:「沒有馬英九,就沒有以下的人(指其他入圍者),最壞的還是他!」

掌摑護理師的桃園縣蘆竹鄉鄉代王貴芬則獲得亞軍,有民眾批評:「她是神經病啊!會利用自己的職權,欺壓很多百姓。」另名民眾則分析:「其他入圍者都有利益因素,但王貴芬就是單純人壞心,她打護理師也收不到錢啊。」

十惡中有四人與食品安全有關

綜觀十惡榜中有四人與食品安全有關,大統公司負責人高振利更搶進前三名,民眾直批:「黑心油太黑心!」朱學恒則認為,這切實反映民眾憂心食安的心情,「候選人讓選民吃到不該吃的東西,導致反應激烈,怪不得人。」

揚言對朱學恒提告的苗栗縣長劉政鴻也搶進前五大惡人榜,有民眾批評,政治人物應以身作則,劉卻不是,「我也想拿鞋子丟他!」朱學恒表示,他很意外劉政鴻不幫黨主席馬英九辯護,卻急著發新聞護航知名度很低的趙藤雄,「原來他們這麼麻吉」。

「我女友的媽」黑馬排第六

搞笑的是,惡人榜第六名竟是「我女友的媽」,朱學恒指出,入圍是因有網友默默提名,卻引發不少網友附和,但朱也撇清:「絕對不是我的岳母,我岳母對我最好了!」他也搞笑說,「大概是亂世狀況多,經濟也不好,讓媽媽們不太願意女兒嫁人,導致『我女友的媽』成為黑馬。」

對於惡人票選有「候選人」揚言提告,朱學恒則回應:「歡迎來告!壞事已經很可惡,連說你是惡人都不准?焉有此理。」他也表示,明年會續辦票選。至於「惡人谷之王」獎牌怎麼送到總統府,他則還在規劃中。

針對十大惡人的票選活動,總統府昨對此沒有回應;王貴芬則說,不知自己被票選為十大惡人一事,她的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表示任何意見,現階段只想全心全意照顧雙親。

劉政鴻、趙藤雄 揚言提告

苗栗縣長劉政鴻昨天重申,他絕未貪贓枉法,無愧於心,「惡人」之說,已對個人名譽及縣府形象造成重大傷害,朱學恒如無法提出確實證據,將會提出告訴。

遠雄集團發言人蔡宗易表示,不管董事長趙藤雄排名第幾,朱學恒如果拿不出事實,就會提告。統一企業表示,對於任何建設性的評論,公司都虛心接受;味全食品表示,沒有評論。胖達人總經理徐志鴻無奈表示︰「不知道該回應什麼。澄清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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