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恐龍法官已經夠多了!

但究竟是誰將這群恐龍飼養得如此肥大呢???

看到救人冤被撞 英勇女消防 鋸腿保命的報導

心裡的OS:Shit!又是酒駕!!!

林曉蓓、洪其德撞死人,是眾所周知的新聞,

但永遠都有人步其後塵!

你 / 妳們這些愛喝酒的傢伙,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也就算了,

卻依然故我的不尊重他人生命!罪大惡極!!!


雖然賴女很勇敢、樂觀,日後工作亦無虞~

但年紀輕輕尚未嫁人,已是平白斷送日後嫁好人家的機會,

且萬一是身肩一家重擔者,沒有任何撫卹金或工作之保障,

肯定又是一樁人間悲劇!


由於過去曾經專門處理行車事故,

相當清楚:撞死比讓對方活著賠更少!

因此才會有非將對方撞到死的事情發生!


因此,若酒駕罰鍰由10萬元起跳,

「必須」服刑至少三個月,不得併科罰鍰或勞動服務抵罪,

撞死一條命要價2000萬元台幣,致一、二、三級傷殘價更高,

酒駕致傷殘死亡者判蓄意殺人罪之重型,

輕則半年,重至五年,

且肇事後立即凍結其夫 / 妻 / 子 / 女之財產............

啥?!這樣做沒人性???

那他們酒駕時可有想過:對其他奉公守法者是否公平?

           是否尊重他人之生命?

如果他們一開始就懂,我們再來談人性。

人權,是給懂得尊重別人權利的人!

你 / 妳們不懂,我也不想懂!

 

 

救人冤被撞 英勇女消防 鋸腿保命 沒掉一滴淚 自簽截肢同意書

更新日期:2011/10/02 06:30 蘋果日報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新北巿女消防隊員賴文莉昨凌晨執勤車禍救護,在搶救傷患時,遭到酒駕車輛衝撞,左小腿被撞得血肉模糊,她強忍疼痛就醫,並在 獲知必須鋸掉左小腿才能保命後,非常勇敢、鎮定地親自簽下手術同意書,從頭到尾沒掉一滴淚,手術後還安慰心急如焚的母親:「不用擔心,消防隊會照顧我。」

賴文莉(27歲,台南人)長相清秀,身高近170公分,她自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後考取基層消防特考,去年8月分發至新北市二重消防分隊,平時負責打火、傷病救護、消防宣導。

傷癒後調內勤

賴所屬的新北巿消防局救災救護第三大隊,大隊長程昌興昨說到這名女隊員出事後的表現,語帶哽咽稱讚:「她實在很勇敢!」他說,賴女傷癒後將安排調內勤,從事 文書工作,他深知賴女對母親非常孝順,若賴想調至台南市消防局,方便就近照顧母親,也會盡力協助;賴女因公受傷,最高可獲173萬元慰問金。

警消指出,昨凌晨1時許,一名機車騎士與駕駛電動輪椅的男子在重新橋擦撞,發生車禍,賴女與同事張根培獲報後趕往救護,當賴女把傷者送上救護車時,油漆工陳熙發(34歲)開在快車道的轎車突然失控衝向慢車道,撞傷正準備關救護車後車門的賴女。

張根培說,當時他聽到「砰」一聲,文莉就被撞上,左小腿至膝蓋後方血肉模糊,他哽咽自責:「我沒好好照顧她,讓她遇到這種事。」

「媽媽別擔心」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案發後即加派鄰近救護車將賴女送醫,賴女因傷重轉往台大醫院,當醫師建議截肢,她堅強地簽下手術同意書,從頭到尾沒掉一滴淚,讓前往關心的同仁相當不捨。

賴媽媽得知女兒遭撞必須截肢,連夜搭車從台南北上,她難過說:「發生這種事,我怎麼睡得著。」

賴 媽媽探望完女兒後,紅著眼眶告訴《蘋果》記者,她看到女兒失去左小腿,非常心疼,她緊握著女兒的手問:「痛不痛?」女兒反而安慰她:「腳麻麻的,不用擔 心,消防隊會照顧我。」她感受到女兒的貼心,不敢在女兒面前掉淚,只能想辦法堅強起來,安慰女兒:「麻醉藥退後,這兩天會比較不舒服,一定要熬過去,事情 都發生了,我們一起面對。」

酒駕男無悔意

新北市消防局轉述醫師說法指出,賴文莉的左小腿嚴重開 放性骨折,不僅皮膚、肌肉外露受感染,且血管、神經已撕爛無法接回,賴女也因大量出血快休克,決定進行截肢手術,截除膝蓋以下部位保全性命。馬偕醫院急診 醫學科醫師鄭耀銘表示,疼痛指數分10級,賴女的疼痛指數約8、9級屬重度疼痛,通常會施予嗎啡止痛。

警方指出,肇事的陳嫌 身上有明顯酒味,陳辯稱是吃薑母鴨,現場進行酒測3次,都因吹氣不足失敗,於是將陳嫌帶到醫院抽血檢驗,發現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5毫克,昨晚訊後依 公共危險、重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說,陳嫌獲知賴女遭截肢,不發一語、面無表情,似乎毫無悔意,經移送地檢署後以5萬元交保。

「交管沒做好」

律師廖芳萱指出,陳嫌除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另涉及過失致重傷罪嫌,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陳嫌即使與賴女和解也難逃刑責,賴女還可向陳嫌請求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民事賠償。

賴女出事後,有消防員私下抱怨,當時救護車還在處理傷者,轄區派出所警車就先離去,沒做好交通管制,才會讓救護人員處於危險中。轄區二重派出所回應,當時在場警員確實有在現場指揮交通戒護,因交通隊警員到場,同時中山橋又有另起事故,交通隊人員不足,他們才離開前往支援。

賴文莉小檔案

年齡:27歲

家庭:未婚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

2009年基層消防特考班結訓

官階:警佐三階三級

職務: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二重消防分隊隊員

資料來源: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2/143/2zr4z.html

 

 

 

截肢女消樂觀 萬人聲援

更新日期:2011/10/03 06:30 蘋果日報

【突發中心╱新 北報導】勇敢女消防員賴文莉執勤遭酒駕男撞爛腿慘遭截肢,肇事者迄今未出面道歉,引發逾萬名網友憤怒,要求重判,並痛罵「錯的人還這麼囂張!」「判他要截 肢,看他還敢不敢叫囂!」也有人認為警方未在現場戒護是幫兇,對此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允諾,未來將要求警員須等救護車離開及現場清理完畢,才能撤崗。

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27歲,台南人)前天凌晨處理一車禍送醫案件時,遭涉嫌酒駕的油漆工陳熙發(34歲)衝撞,造成左小腿血肉模糊,她鎮定地親簽截肢同意書。

微笑堅強不離職

她的勇敢感動了所有人,不僅總統馬英九昨上午打電話關心、鼓勵,新北市市長朱立倫前往探視時,賴文莉還微笑告訴朱立倫說:「我熱愛這份工作,會好好堅持,繼續做下去,不會就此離職。」

但肇事的陳男,前晚交保後迄今未出面道歉。反而是他的姊姊、弟弟,昨赴醫院欲向賴女致歉,賴女同事代為回絕:「賴媽媽說暫時先不要啦!」

網友:判他截肢

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則在臉書發起聲援活動(http://www.facebook.com /event.php?eid=219303958133007),要求重判毫無悔意的陳男,痛罵陳男「超級無恥,有夠可惡」、「判他要截肢,看他還敢不 敢叫囂」、「垃圾,你不要命的話,請重視別人生命」。 警:差不多才撤

也有網友認為案發時警方沒在場戒護是幫兇,三重分局表 示,轄區警員當時看見傷者已上救護車,認為該車禍現場已處理「差不多」即離開,另外因賴女沒有提傷害告訴,加上抽血檢驗酒精濃度報告未出爐,所以讓陳男先 返家。但律師馬在勤質問,什麼是「差不多」?他並認為,陳男是過失傷害現行犯,應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才對。

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說,未來將要求警員須等救護車離開,以及現場清理完畢,才能撤崗,如果線上警力吃緊,則由二、三線警備隊與保安隊替代,此標準作業流程會納入警察教育訓練課程。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3/143/2zsw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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